4月15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研究课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50多名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这标志着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的准备工作正式启动。
自1984年我国第一部专利法颁布实施以来已经走过了20年的历程,此后虽经1992年、2000年两次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过修改,但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我国现行专利法和专利制度仍面临许多迫在眉睫的新问题。“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田力普表示,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再一次进行修改不仅十分必要,而且时机已日趋成熟。
据了解,此次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将在充分总结我国专利制度实施20年来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分析专利国际规则的变化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根据我国国情,进一步激发我国企业和个人进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为公众申请获得、行使专利权提供更为便捷的途径,更好地平衡专利权人与公众的利益,维护国家利益。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三次修改工作旨在广泛地涉及专利法的方方面面,其中许多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较为重要的规定。为了便于围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开展广泛深入的研究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这次座谈会上提出了此次修改有可能涉及的4个方面20个问题供大家参考,包括优化专利申请手续和审查程序、完善授予专利权实质性条件、完善专利权的保护以及专利侵权判定标准等。与会专家对外观设计专利立法、专利行政执法、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等问题也提出了许多新的建议。
为了保证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和国务院依法行政纲要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并专门制定了《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研究课题项目的具体要求》,对研究课题采取对外公开招标的形式,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及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征集修改意见,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以个人形式开展有关研究工作。与会者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这种吸收社会方方面面参与法律完善工作的“开门立法”方式予以充分肯定,表示将以积极态度参与这项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