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与技术:一个都不能少
龙永图先生和何光远先生关于汽车自主品牌话题的冲突,近来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议论,这绝对是一件好事,有助于社会公众进一步加深对知识产权的理解和认识。从双方争议的焦点来看,笔者以为有必要澄清两个问题:第一,就一个国家而言,要不要自主知识产权?第二,自主品牌和自主技术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就专利技术、商标等无形资产所享有的独占权利,其本质是私权。从私权的角度看,知识产权对权利人而言当然是“自主”的,不存在“非自主”的知识产权。由于国家并不直接享有知识产权,所以也无所谓一国“自主”或“非自主”的知识产权。而从法律性质上看,企业存在本国和外国之分,所以知识产权也就有本国企业自主和外国企业自主之分。虽然国家并不完全支配企业的行为,但在我国专利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规中,对于本国企业向外国申请专利、转让技术等都作了必要的限制,同时为了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的需要,本国企业也会在知识产权的开发和利用上服从国家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本国企业自主的知识产权就是国家的自主知识产权。
如果说外资企业也是“本土企业”,那么外资企业所开发、使用的技术和品牌等知识产权就一定是国家自主的吗?回答是否定的。即便外商肯于将其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转移给投资企业,中方获得的也只是知识产权使用权而不是自主权,而且使用也不可能是无偿的;有些外商在中国设立了研发机构,利于中国的人才资源进行“本土化”开发,或通过投资企业来发展核心技术,这些新技术的知识产权也归外商享有,而不可能由中方“自主”。所以,外资企业虽是本土企业,但其使用的技术和品牌并非中国的自主知识产权。如果等外商撤回投资或者投资期满时,才发现所有的技术和品牌都是人家的,那时候就只能被动挨打了。
国家自主知识产权的说法虽不严谨,但是在国际竞争的背景下,它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每个国家极其需要的。自主知识产权对多数企业而言就是自主品牌(或商标)和自主技术。品牌和技术拥有各自独立的价值,相互不可替代、缺一不可。从时间上讲,品牌拥有比技术更长的生命力,技术总是会被超越,但是品牌可能是愈久愈有价值。所以认为没必要搞自己的品牌,这个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一个享有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品牌,往往需要大量的领先技术作为支撑,没有自主的核心技术便很难形成自主品牌。所以我们不能够一厢情愿地“为了自主品牌而搞什么自主品牌”,因为即使有了这样的自主品牌,由于技术不先进不为市场所认可或者在技术上处处受制于人,其价值也是有限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技术上不够成熟或不够先进的时候,我们就不需要积极培育自主品牌。因为一个品牌做大是长期不懈努力的结果,不可能也没必要等到完全拥有了自主技术再搞自主品牌。通过合作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在这样的基础上,把我们的自主开发能力、自主品牌搞上去,应是我们努力的方向。